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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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26日(星期二)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至0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anyingpap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严大林
电话:021-62376587
邮箱:stock@shanyingpap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8月1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4日、2022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2022年8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2月1日,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493,424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0.12%,成交金额为1,423.8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2.59元/股。锁定期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披露的《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22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8月1日。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8月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5,493,424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
二、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存续期延长情况
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8月1日届满,根据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召开了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8月1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4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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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7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采购大量动力煤、淀粉和纸浆,其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交易金额
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6年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7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超出上述额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品种,具体包括动力煤、淀粉、纸浆等。公司拟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7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3、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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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