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上接969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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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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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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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议题评估结果,循环经济、生物多样性、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反不正当竞争、利益相关方沟通议题为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原因如下:由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对重点保护的生态区域、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以及物料、材料的循环使用,故循环经济、生物多样性议题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由于社会公益以及乡村振兴活动不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模式、核心运营环节或财务表现,并且对公司向外界输出社会价值的影响力较低,对驱动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力有限,故社会贡献、乡村振兴议题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由于反不正当竞争、利益相关方沟通议题本身不直接驱动营收或成本波动且不直接对外部环境与社会产生的实际影响,故不具有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
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正文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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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和纪律处分2次。
2、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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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本次聘任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与外部董事薪酬方案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固定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二、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本人与公司所签订的聘任合同或者劳动、劳务合同及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
(三)年度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按制度核定。
(四)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或者委托第三方。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全年公司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次年绩效评价后,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及相关办法发放。
(二)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自不再担任职务之日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薪酬。内部董事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并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所有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了《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第(一)、(三)、(四)、(五)、(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0,42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5,3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1,732.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夹江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夹江海天”)增资以及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67.50万元的借款的组合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1,000 手(8,01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586,839.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3,413,16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2月11日出具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01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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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及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简阳海天、资阳海天提供借款,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夹江海天增资及提供借款:
1、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42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简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因简阳海天日常生产经营由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主导并对简阳海天形成实际控制,其他自然人股东作为少数股东对简阳海天经营不具备实际控制权,考虑其现有资金情况,简阳海天少数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公司已与简阳海天对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确定方式、借款期限、违约责任和协议生效条件等条款进行商议沟通。
2、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5,3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
3、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1,732.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夹江海天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567.50万元向夹江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各子公司提供借款。上述借款期限与本次可转债存续期保持一致,借款利率按海天股份实际向对应子公司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告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与届时海天股份、对应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中孰高确定。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要求其归还借款,其亦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简阳海天
1、公司名称: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81777935382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余斌
5、成立时间:2005年8月16日
6、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海井路449号
8、经营范围:生产、供应自来水;自来水管道设计、安装、维修;销售供水设备、自来水管道零部件;供水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93.14%,简阳海天其余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相关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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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阳海天
1、公司名称: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756627903Y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伍刚
5、成立时间:2004年1月4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一段230号
8、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排水、管道安装、污水处理、水表测试;水暖器材、水暖管道配件、机械配件、五金、日杂(除烟花爆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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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夹江海天
1、公司名称:夹江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26MAEAE51B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仕
5、成立时间:2025年2月20日
6、注册资本:2,75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城东社区华兴路223号1层16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9%,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龙元建设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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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增资及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可控。
鉴于本次借款中公司将向简阳海天、资阳海天及夹江海天收取公允的借款利息,前述事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借款将存放于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并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并 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 发行。
(二)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三)发行利率
本次注册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 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四)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 合监管要求的经营活动支出。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 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和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和落实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 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二)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 机构;
(三)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 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申报注册和发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 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788,273.0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9,501,388.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102,4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 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注销。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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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董事会在全面综合考量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可分配利润等各项指标,并审慎评估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此切实回馈广大股东,使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本次利润分配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稳定及长期战略发展不受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下转97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