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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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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72 公司简称:中船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6,892,398.75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重要提示”之“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风电行业

2025年中国风电行业实现量质齐升、全球领跑。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全年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19.87GW,同比增长50.2%,累计装机达640GW,同比增长22.9%,连续十余年稳居全球首位,占全球新增装机三分之二以上;行业从政策保障转向市场驱动,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行业反内卷共同作用下,风机价格有所回升,海上风电加速布局并逐步向深远海拓展,行业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 2025年度风电行业重点政策

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转向以高效发电、优质装备为核心的市场化竞争新格局。“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明确,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新增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交易形成电价,不再执行国家保障性电价;存量项目则采用逐年降低兜底电量比例的方式平稳过渡。此次改革深刻改变风电电价形成机制,电价由市场供需、交易策略与发电效益共同决定,不再固定执行保障性电价,倒逼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显著提升装备要求:一方面推动大兆瓦机组、高效叶片、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应用,提升主机可靠性与发电效率;另一方面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风资源精准评估与电力市场交易能力。改革通过机制电量兜底保障项目合理收益,兼顾改革力度与行业稳定,推动风电行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提升,为风电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化制度基础。

陆上风电聚焦大基地建设与分布式下沉双线推进。在“沙戈荒”大基地方面,国家加快推进第三批大型风光基地配套风电项目,依托特高压外送通道解决消纳瓶颈,优先保障送出工程与电源项目同步核准、同步投产;在分布式领域,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多省简化村级风电审批流程,放宽单村装机规模限制,鼓励村集体以土地入股参与开发,推动风电向县域、乡村场景下沉。政策通过规模化开发降低成本、分散式布局拓展空间,形成“大基地保规模、分布式补覆盖”的陆上风电发展格局,提升土地与风能资源利用效率。

风电消纳与电网支撑政策持续强化,保障高比例并网安全稳定。国家加快蒙西、藏东南等特高压通道建设,扩大跨区送电规模,从根本上缓解“三北”地区弃风压力;同时完善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将绿电消费比例刚性约束拓展至钢铁、水泥、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以市场化需求拉动风电消纳。电网侧鼓励构网型风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与风电接纳水平,明确并网、调度、交易等环节规则,保障风电项目应并尽并、多发满发。政策通过电网、市场、技术多维度协同,为风电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海上风电成为政策重点倾斜的核心方向。2025年10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自产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覆盖潮间带、近海及深远海所有海上风电项目,与陆上风电取消该优惠形成差异化扶持。各地同步出台配套政策,福建省对深远海风电项目给予电价附加补贴,江苏省设立海上风电装备研发专项基金,广东省对风电产业链集聚项目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多维度降低项目开发成本,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

表1 2025年我国风电产业政策(不完全统计)

2. 2025年风电行业主要情况

我国风电行业迈入了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新阶段。政策导向从大规模开发转向“建管并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系统消纳、产业链安全与技术原创性。国家层面出台《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等政策,推动风电全面融入电力市场,同时以“沙戈荒”大基地、深远海风电、乡村分布式风电等为增长极,叠加绿电交易、增值税差异化调控等工具,为行业构建起更具韧性的发展生态。

风电装机规模稳步增长,海陆并举加速风电向主力电源转型。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我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达119.87GW,同比增长50.2%,累计并网装机达640GW,同比增长22.9%,年风电发电量达1.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年均新增装机规模稳定在1.2亿千瓦,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陆上风电方面,集中式基地与分散式开发并举,“沙戈荒”大型基地的建设有序推进,外送通道配套成为关注重点;分散式风电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引导下,在乡村、工业园区等场景的应用拓展取得积极进展。海上风电进入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的快车道,成为装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广东、山东、江苏等沿海省份的基地化建设成效显著,深远海风电技术示范项目陆续启动,为后续开发储备技术能力。风电在电力系统中的角色正从补充电源向主力电源坚实转变,发电量占比持续提升。

大兆瓦机组成为主流,引领配套能力升级与国产化突破。2025年,陆上机组主流机型向6MW及以上迈进,海上机组普遍迈入15MW以上级别,大兆瓦机型已成为新建项目的主流选择。2025年10月我国自主研制的26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在山东东营成功并网,一举刷新全球单机容量与叶轮直径两项世界纪录。机组大型化带来了更高的风能利用率、更低的度电成本与更优的土地、海域资源利用效率,成为项目提升经济性的关键手段。与此同时,超长叶片、大功率主轴承、高强轮毂等关键部件配套能力同步升级,国产化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支撑大型化技术快速普及。

风电企业突破贸易壁垒,以全生命周期服务深耕全球市场。中国风电设备制造产能继续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关键零部件自主可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兆瓦机组所需的超长叶片、主轴承、齿轮箱等核心部件的国产化替代取得突破性进展。然而,全球贸易环境变化与市场竞争加剧,促使产业链从“成本领先”向“技术、质量、服务综合领先”转型。国际市场上,中国风电企业凭借高性价比与日趋完善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及欧洲、拉美等市场持续获得订单,但同时也面临日益严格的本土化要求与贸易壁垒,全球化布局进入精耕细作阶段。

3. 风电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展望

规模增长趋于理性,结构优化与系统适配成为关键。行业普遍预期“十五五”期间,中国风电年度新增装机将保持在较高水平,但增速将更加平稳。增长动力从单一的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环境价值”的多轮驱动。陆上风电开发呈现“大基地集约化”与“分散式场景化”双主线并进格局。“沙戈荒”大基地在解决外送与消纳瓶颈后将有序放量;而依托工业园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的分散式风电,因其就地消纳优势将成为重要的增量市场。海上风电将接力成为增长主力,沿海省份的规模化、集群化开发持续推进,并加速向深远海迈进。装机规模的增长将更加注重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节奏相协调,对电网的友好性、可调节性成为项目规划的核心考量。

技术革命纵深发展,驱动成本下降与价值拓展。技术创新将继续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引擎。机组大型化在达到一定物理与经济边界后,竞争焦点将转向“精益化”与“智能化”,即通过智能控制、新材料应用等进一步提升发电效率、可靠性并降低运维成本。风电技术将与数字化、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基于大数据与云平台的智能运维、预防性维护将成为标配,极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此外,“风电+”模式创新将开辟新的价值蓝海,风电与绿氢制备、储能、海水淡化、低碳产业园等场景的耦合将催生新的商业模式。

电力市场改革深化,重塑行业盈利模式与竞争格局。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加快建设,风电将全面参与电力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电价波动将成为常态,对风电项目的电量预测精度、成本控制能力和市场策略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单纯依赖固定电价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能否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发电量、参与辅助服务获取收益、并通过绿证交易实现环境价值变现。市场化改革将加速行业整合,推动企业从“设备制造商”向“能源服务商”转型,具备技术、资本、开发、运营全链条能力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将更具优势。政策层面将更加注重规则设计与市场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行业从“价格战”回归“价值战”。

深远海开发将成为“商业必争之地”。深远海风电已完成从技术验证向商业主战场的关键跨越,成为海上风电增长的核心赛道。受近海资源趋饱和、政策引导深远海布局、大兆瓦机组与漂浮式技术成熟三重因素驱动,行业开发重心系统性向深水远岸转移。在政策与市场双重推动下,深远海不再是前沿试验场景,而是具备明确收益预期、企业必争的规模化增量市场,资源竞配、技术布局与产业链卡位全面提速。漂浮式风电、柔性直流送出、深远海运维等关键技术快速落地并持续降本,项目经济性显著提升,同步带动“风电+制氢”、“风光储氢一体化”等多元场景成熟,进一步打开商业价值空间。

(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情况

2025年勘探设计服务得益于设计质量提高及企业服务能力提升,随着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城市更新等,行业加速转型,政策驱动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主要增长引擎。

1. 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重点政策

推动城市更新,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国家层面公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内容,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引导作用,明确房屋、小区、社区、城区、城市等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不断完善适应城市更新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制度。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明确数字档案数据标准、归档时限等要求,推动新建、改建设施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中得到及时更新。

规范行业准则,推动行业廉洁自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统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保障工程设计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14家设计单位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进行修订,强化安全要求,强化环境保护要求,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增加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细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进一步提升可操作性。

构建行业生态体系,加快高质量发展。国家层面公布《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制度完善、理念先进、服务高效、行为规范、开放协同的行业生态体系,更好发挥工程咨询在规划编制、投资决策、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助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数智化转型,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层面公布《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以数据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重点,以城市数字底座建设为支撑,以适数化改革为保障,推进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数据赋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表2 2025年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产业政策(不完全统计)

2.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主要情况

行业从快速增长期进入调整期。2025年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出现分化,消费数据回暖,净出口表现超预期,而投资增速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社会固定投资18.52万亿,同比下降6.86%,房地产开发投资8.28万亿,同比下降17.44%,致使勘察设计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同时,水利设计行业投向大项目、重点地区集中的趋势愈发明显,增量趋势下滑,行业竞争愈发加剧。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呈现金字塔式市场结构。2025年,勘察设计行业在大型复杂项目的设计能力、数字化设计技术应用、绿色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在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实践也不断深化,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当前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已形成覆盖建筑、市政、交通、能源等多个专业领域的完整体系,头部企业通过“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构建全产业链生态,在智慧交通、城市更新等领域建立技术壁垒;中小机构则聚焦细分赛道,在钢结构抗震、历史街区活化等专业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力。市场竞争激烈、效益低下,部分企业生存压力较大,面临的风险较高。

行业竞争的内卷以及行业变革的分化。随着市场波动加剧,设计企业为了生存,纷纷转型进入非传统领域,传统勘察设计市场的“蓝海”逐渐变为“红海”,综合性设计院不断涌入船海市场,“内卷”式行业竞争相当激烈。当前民用设计业务相对萧条,工业设计业务结构性变革持续深化,数字化技术全面普及,头部企业筑牢技术壁垒,缺乏技术、无核心能力者必将被加速淘汰。

绿色基建、城市更新等因素驱动行业发展。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部署城市工作重点任务,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驱动下,房产存量催生城市更新需求,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对既有结构检测、管线探测等技术提出更高要求;绿色低碳转型倒逼设计理念升级,住建部新规要求新建建筑碳排放强度降低40%,具备碳足迹测算能力的企业在招投标中可获得15%-20%的加分权重;新基建浪潮创造新增长极,东数西算工程推动数据中心液冷系统设计、抗震减振等专业领域形成细分市场。智慧高速、自动化码头项目集中上马,推动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

3.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展望

工程设计行业模式变革将持续加剧。当前,行业正处于“分水岭十年”的起点,数字化、低碳化与区域化三重浪潮将重构产业底层逻辑,催生市场增量空间。未来勘察设计行业面临传统建筑业和工程建设转型升级、工程总承包和岩土工程体制加快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逐步推广、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逐步推进的局面。勘察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集成管理水平将不断提升,数字化与建造全业务链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勘察、设计、采购、建造、投产开车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集成运用。

生态优先理念重塑城市勘察设计范式。海绵城市设计将逐步形成,以实现城市水循环的自我调节,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向近零能耗方向发展,勘察设计理念转向以绿色技术和绿色建设替代高能耗、高排放、破坏生态的工程产品。

细分市场或将面临不同走势。工程设计行业将面临在市场动态优化中达到供需关系的再平衡,房屋建筑设计领域面临行业投资下探的局面;市政设计行业受益于城市更新政策、韧性城市、管网改造等民生保障类工程,规模或将企稳;铁路、水运水利、民航等领域或将受益于规划及投资规模发展趋势,有所增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风电主机装备及关键配套制造研发、风光资源开发、风光电站工程设计总包与服务为一体的风电新能源业务和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咨询勘察等业务。

(一)风电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新能源业务涵盖风电主机装备及关键配套研发制造、风电资源开发、风光电站工程设计总包与运维服务等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并重点聚焦风电主机装备和电站系统集成两大主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逐步形成集风电资源开发、整机集成制造、关键配套装备设计制造、风电场工程建设及智慧运维于一体的风电全流程业务体系。

1. 风电主机装备业务

风电主机装备业务及关键配套业务主要包括风电主机及其关重零部件的系统研发设计、主机系统集成及生产制造、主机销售等。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主机订单,按照项目制管理模式,通过向符合系统集成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遍布全国的生产基地结合项目订单就近完成风电主机的生产制造与验证测试,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项目订单的交付,致力于提供全生命周期性价比最优的风机及服务。公司已打造了2MW-18MW全系列海陆风电机组和漂浮式海上风电装备,近两年陆续推出H220-6.25MW、H220-10MW、H202-5MW、海上H260-16.7/18MW等多款机型参与市场竞争,并持续推进陆上7.XMW-15.XMW、海上18.XMW-30.XMW等新机型预研及开发。公司风电主机装备产品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和差异化的需求,为客户提供风电机组产品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改造及升级等服务。

2. 风机叶片业务

风机叶片是风力发电机组核心零部件之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双瑞复材主要从事叶片的设计、研发及制造业务,可批量生产陆上和海上风电叶片,产品可适用于国内各种环境下的I类、Ⅱ类、Ⅲ类、弱Ⅲ类、S类等多个等级的风场,不同型号产品分别取得国际权威的DNV-GL(挪威船级社)、DEWI-OCC(德国风能认证中心)、TUV-Nord(德国汉德技术监督服务有限公司)设计认证和中国船级社、北京鉴衡型式认证。

3. 风机塔筒业务

塔筒作为风电机组的核心支撑部件,承载着主机重量与运行载荷,直接关系到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与发电效益,公司的塔筒业务主要包括塔筒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业务。公司依托中船集团强大的钢结构制造技术积淀,打造了多元化塔筒产品矩阵,涵盖陆上常规塔筒、海上塔筒及钢混塔筒等多种类型,可适配2MW-25MW全系列海陆风电机组。

公司在塔筒领域持续突破技术瓶颈,发布全球最高200米级钢混塔筒,专为低风速、高风切变地区“量身定制”,刷新了混塔高度纪录,破解了复杂风况地区风电开发的核心难题。公司塔筒产品质量稳定、承载性能优异,可适应不同地域的地质、气候条件,同时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塔筒定制化设计、安装指导等配套服务,形成“研发-生产-服务”一体化格局,与风电主机业务、叶片业务协同发展。

4. 风电资源开发业务

风电资源开发业务是公司带动风电主机业务、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关键一环,主要包括风光资源勘探、评估、开发,自建风光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及转让等全环节业务,践行“滚动开发”的经营策略,形成“开发-建设-运营-转让”的良性循环模式。

公司实时关注各省市风光资源规划及“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资源开发信息,通过独立开发或与合作伙伴联合开发的方式,精准获取优质风光资源,投资建设风光电站,有效带动风电主机装备销售与项目落地。待项目建成后,公司择机对部分风光电站项目进行转让并获取投资收益,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风光项目投资建设,保障业务持续推进;同时自持部分优质风光电站,通过长期运营获取稳定的发电收益,丰富利润来源。此外,公司依托中船集团整体优势,深化蓝色智能海洋经济综合体及海上能源岛实施方案,推动深远海风电资源开发,进一步强化风电资源储备,为主机及配套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 风光电站运维业务

风光电站运维业务是风电整机全寿期高质量运行的关键一环,也是公司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风机运维增值服务、风场高质量运行管理优化等业务,涵盖风场智慧运维、技改提升方案、全寿命周期资产管理等服务。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丰富的项目经验,根据客户实际业务需求,为项目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整体解决方案,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配置大部件塔上去主吊运维技术和无人机运维平台,搭建全维度智能监测与故障预警体系,可大幅缩短故障排查时间、减少海上作业船次、降低综合运维成本。

(二)建筑工程设计、总包业务

建筑工程设计、总包业务为公司除风电新能源业务以外的另一块重要业务之一。子公司中船九院作为船舶工业、工程建设领域重要的设计科研单位,持续聚焦船海主业,坚持创新发展,拥有工程设计综合、工程勘察综合、规划、环评、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等甲级资质以及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国内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核心工程服务商,主要开展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全链条业务,拥有船舶、军工、水运、建筑、市政、环保等多领域甲级综合资质,以设计为龙头承接大型项目EPC总承包,同时布局新型城镇化、科技产业化与智能工厂数字化平台业务,坚持打造船舶工业规划建设的核心能力,承担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全国主要造船基地的规划设计任务,为海洋强国、国防建设与城市发展提供一体化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较上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仍系以风机主机制造研发、风电资源滚动开发、风机配套设备研制、工程设计总包与服务为一体的风电相关业务和工程总承包、设计咨询勘察业务为主。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5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22.89%,实现归母净利润-33.87亿元,其中,本年度公司风电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5.63亿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73.07%,同比上涨60.24%。除风电方面的工程业务外,在建筑工程总包、设计、咨询等业务方面,工程勘察设计板块收入26.39亿元,占公司全年收入的25.49%,同比下降5.7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73起,其中18起案件已结案,55起案件在审理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 涉案的金额:合计95,186.32万元,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上述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因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及时披露。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部分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共计人民币95,186.3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21%。其中,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81,597.17万元;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13,589.15万元。诉讼、仲裁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案件信息如下: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部分于本期内发生的案件尚未结案或在审理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案件,积极处理诉讼事宜,尽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下转978版)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俊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济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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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俊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济帆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俊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济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俊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济帆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