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8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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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通新材料国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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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广东圆融、安庆会通、会通新能源、重庆会通、会通特材、会通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会通国际为海外公司,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且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但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作出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9,272.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 70.91 %及166.36%。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5,623.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 24.94%及58.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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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泰铢、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不超过9,7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外币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泰铢、港币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28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前期于2025年11月1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再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存在因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5、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信誉良好且与公司有稳定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和外汇期权业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目标汇率,有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4月19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对各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保护、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员工利益维护、可持续发展情况等方面实际工作情况,全面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以及为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努力,有利于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具体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中,对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中,对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考虑了资本市场、同行业整体平均水平。
其中,对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中,对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1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新增2026年度预计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1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作出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1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未发现公司参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7年4月28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天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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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01关联股东李健益女士、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回避表决;议案4.01关联股东李健益女士、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前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26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邮政编码:231201
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联系人:张辰辰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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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全文。
2、《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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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_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报告/每年一次_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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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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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伦理议题不具重要性: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未涉及基因、人工智能伦理等科技领域,且生产经营中未涉及科技伦理相关活动。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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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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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静娴,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久立特材、南亚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婷伊,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凯尔达、会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祝琪梅,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江南奕帆、宏华数科、德创环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4.3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7.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50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价,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内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我们对天健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94,524,834.9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94,783,295.94元,2025年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46,340,710.4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49,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4,249,952股后为545,350,0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802,507.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0%。
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381,128.94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87%。其中,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注销的金额8,294,216.0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的金额合计90,096,723.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25%。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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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天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天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天宇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5771661
邮编:231201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天宇,男,1995年8月出生,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历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法务部主管。2022年6月至2025年3月历任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3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主管,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陈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下,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税前),除此之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其任职岗位薪酬执行,公司对其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任职岗位与职责、任职资格与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对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另发董事薪酬。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效益、行业周期与经营发展战略等,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委员回避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对应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需向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说明。
(下转9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