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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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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689,906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

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锦迪科技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725,435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8,47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16,9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

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30日,锦迪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3,606,545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083,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84%。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迪科技”)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725,435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290,847,876股)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8,47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16,9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锦迪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注:相关比例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309,529,876股)为基数计算,下同。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锦迪科技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锦迪科技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施内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锦迪科技减持情况未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4、上述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锦迪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10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保障公司长期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气候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拟改聘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五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安达”)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德勤”)

●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中汇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改聘中汇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改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可靠,扎根香港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亦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的唯一成员所,致力为客户提供一系列高品质的服务,包括审计、上市前期咨询及其他咨询服务、税务、会计、企业服务和社区服务。中汇安达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相当部分员工拥有相关专业资格。此外,通过与香港、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海外各地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紧密合作,使得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体系更广泛地覆盖各地区和各行业。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事务所积累了最专业知识和经验。

2、业务规模

中汇安达正在服务超过90家上市公司客户。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能源业,制造业,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中汇安达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汇安达没有被监管机构惩处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定价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属行业特点、会计核算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实际投入工作量及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予以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与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安达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四、拟变更境外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境外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1 年,对公司2025年度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德勤、中汇安达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汇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中汇安达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中汇安达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中汇安达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用中汇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中汇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情况,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四、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津贴。

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上述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管理风险和责任,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的推进实施起到关键性、决定性作用的,公司对其发放绩效奖励。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职工董事

1、职工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额外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额外领取薪酬。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绩效考核制,绩效薪酬原则上不能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季度绩效按季度发放,年度绩效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年终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统一结算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六、其他说明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代扣代缴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年度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4.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6年5月25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邮政编码:215000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H股股东

公司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