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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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股票上市公告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940,29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940,29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计总院”)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设计总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国资委《关于设计总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考分[2022]53号)文件,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2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设计总院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李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 2022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人员类别、所在部门、岗位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或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截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异议。

5.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授予277名激励对象共计13,033,680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98元/股。

8.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33,680股减少至12,936,840股。

9. 2023年5月2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479,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2,936,840股增加至15,524,208股。

10.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524,208股减少至15,332,568股。

11.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138,0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332,568股减少至10,194,529股。

12.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0,194,529股减少至9,988,633股。

13.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13,68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9,988,633股减少至4,974,950股。

14.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上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将由4,974,950股减少至4,940,294股。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备注:“剩余未解锁数量(股)”已剔除已回购及当年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的1/3。《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于2025年9月办理退休,上述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涉及股数共34,656股。根据《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后续会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上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发布的《设计总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2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0,2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8%。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原始激励计划授予股数,并包含激励对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所获股份,同时剔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1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940,294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1. 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未剔除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请查询2026年3月28日发布的《设计总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的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事后审查发现,公告正文部分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及上市流通日内容有误,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除以上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