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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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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宝信泰”)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公司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钜宝信泰持有公司股份55,953,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9%。钜宝信泰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其他内容无变化。现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李斐先生、谷琛女士已经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上述议案2.00、16.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00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传真号码:0755-2901711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27”;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场所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拟增加两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三5层、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7栋八层(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增加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地址进行规范化表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增加两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三5层、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7栋八层,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控股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