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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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经审查发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该数据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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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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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原因:因客户业务快速增长,客户以其多家控制公司分别与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原披露时仅填报了与客户部分主要子公司业务情况,为更准确披露业务信息,现将与客户全部控制公司发生的业务进行统计。调整后,原第四名上升至第三名,原第六名上升至第五名。
二、第八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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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33,907,306.57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9.32%。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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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29,987,116.2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0.15%。
三、第八节“财务报告”中“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之“1、金融工具的风险”“(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更正前: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总额的45.39%(比较期:35.05%);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34.98%(比较:37.58%)。
更正后: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总额的42.77%(比较期:45.39%);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27.31%(比较:34.98%)。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新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