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信安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外部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正常有序开展,主营业务稳步推进,采购、生产、销售、回款各环节运行平稳,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向好。
●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信安世纪”变更为“ST信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近期外部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
经营正常有序开展,主营业务稳步推进,采购、生产、销售、回款各环节运行平稳,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向好。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信安世纪”变更为“ST信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伟、王翊心和丁纯问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1天,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信安世纪”变更为“ST信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风险情形尚未消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3、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