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5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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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投资金额以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中2025年12月12日汇率折算。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新凤鸣(埃及)36万吨/年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分别在香港和新加坡成立全资子公司新凤鸣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实业”)和贝丝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丝路”)。香港实业和贝丝路在埃及共同成立新凤鸣(埃及)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正式注册成立,以下简称“埃及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4,000万美元,其中香港实业股权占比70%,贝丝路股权占比30%。埃及新材料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生产运营,项目总投资约28,000.0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2026年1月28日,公司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管理总局、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与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签署《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据合同要求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费10,940,358.20美元,上述土地使用权费已包含在项目总投资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发改委”)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苏发改外资发[2026]350号),本次项目已完成江苏发改委备案程序。
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商务厅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600492号),同意公司开展新凤鸣(埃及)36 万吨/年功能性纤维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布局建设海外基地是在当今形势下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为规避贸易壁垒及应对关税战、贸易战等不利因素,可以说“走出去”是企业、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全球化布局将有助于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海外投资,整合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充分发掘新兴市场的巨大潜力,在获得利润回报的同时增强自身的实力、扩大竞争优势,更好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融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业务布局、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对外投资项目的实际达成情况会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