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45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26号),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2026年4月29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完成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31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14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1.65%;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17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1.73%。本期债券登记完成后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46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
(品种二)本息兑付并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26亿元,期限243天,票面利率1.75%,债券简称“25申D10”,债券代码为“134470”。(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4月29日,摘牌日为2026年4月29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按照《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并予以摘牌。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47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拟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报告,申万宏源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申万宏源证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并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发行永续次级债券,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债券品种: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四、债券期限:本次永续次级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申万宏源证券有权选择将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次永续次级债券。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永续次级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依法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七、票面利率重置日: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5年之各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八、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次永续次级债券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不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每个重定价周期末,申万宏源证券有权选择将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长5年),或全额兑付本次永续次级债券,而投资者无权要求申万宏源证券赎回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申万宏源证券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续期选择权行使或全额兑付公告。
九、付息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采用单利计息,在申万宏源证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十、偿付顺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在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申万宏源证券普通债务,先于申万宏源证券的股权资本。
十一、债券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次永续次级债券无担保。
十二、发行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十三、发行对象: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四、承销方式: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申万宏源证券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申万宏源证券股东授权其董事会并同意其董事会授权其执行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自申万宏源证券股东批准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本次永续次级债券后24个月止。
十七、授权事项:提请申万宏源证券股东审议批准授权其董事会,并由其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监管机构允许或核定的额度范围内,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全权确定发行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永续次级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并办理监管报批、发行、发行后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与决议有效期保持一致。提请申万宏源证券股东审议批准授权其董事会,并由其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上述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续期选择、赎回(如有)等所有相关事宜。
申万宏源证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上述事项将在获得申万宏源证券股东同意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本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