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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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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5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7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上回购股份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达股份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股份不超过6,4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两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452811、B882709764)。存放于B885452811账户的股份数量为800,000股,该部分股份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放于B882709764账户的股份数量为8,719,200股,该部分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两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股9,519,200股。本公告提及拟减持的已回购股份,仅指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09764的8,719,200股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一)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本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且本次减持计划完全系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有关规定进行出售,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关联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