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13 证券简称:天臣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0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田国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9,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上述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田国玉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5%。上述减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田国玉女士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计划备案通知》,现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田国玉女士作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其限制性股票归属的限售和转让限制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