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5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ST亿晶 公告编号:2026-02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在审理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申请方

● 涉案的金额:合计17,262,880.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起,合计金额17,262,880.00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9.32%。现将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案件请求的内容和理由

2023年2月9日,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亿晶”)与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约定滁州亿晶向海目星采购钝化接触电池激光硼掺杂设备18台,原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4,452,800元。合同1就付款进度、交付、验收及质保期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海目星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上述设备的生产制造与交付。

2024年11月21日,海目星与滁州亿晶针对合同1项下设备的验收、价款结算及付款事宜,签订《设备验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2”),对原合同条款作出变更与补充约定,主要包括:(1)滁州亿晶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到货款5,927,040元;(2)合同1总价款由44,452,800元变更为35,562,240元,由滁州亿晶完成全部设备验收合格文件签署;(3)合同1项下剩余未付款项,滁州亿晶可以市场价向海目星提供同等金额的约20MW组件全额抵扣;(4)滁州亿晶认可并同意合同1项下全部18台设备于2024年11月21日通过最终验收。

2024年11月27日,滁州亿晶出具了已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设备验收单》,并支付了2,000,000元的到货款。

截至2026年1月31日,滁州亿晶累计向海目星支付货款共计18,299,360元,剩余货款17,262,880元尚未支付(或未提供同等金额的约20MW组件全额抵扣)。同时,设备质保期已于2025 年11月26日届满,全部付款条件已成就。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件尚在审理阶段,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