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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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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81 公司简称:*ST八钢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累计亏损1,056,556,119.86元,加年初转入未分配利润-4,266,064,106.92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5,322,620,226.78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当前,钢铁行业处于长周期减量调结构阶段。2025年,全国粗钢产量9.61亿吨,同比下降4.4%;生铁产量8.36亿吨,同比下降3.0%;钢材产量14.46亿吨,同比增长3.1%;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29亿吨,同比下降7.1%。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重点统计企业利润总额1151亿元,同比增长1.4倍,其中钢铁主业盈利44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平均利润率为1.9%,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钢铁行业运行保持平稳,经济效益实现增长,行业运行质效提升。

报告期内,2025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废止2015年版规范并引入“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体系,强化环保能耗要求、鼓励兼并重组及短流程炼钢与特色化发展;2025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旨在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供需平衡和结构优化,重点涉及产能调控、产业升级、资源保障及绿色发展等方面。

作为新疆唯一的钢铁上市公司,无论市场环境如何变化,公司始终专注于钢铁冶炼、轧制、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业务。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充分发挥中央企业核心功能,以“新阶段、新模式、新战略”为战略部署,遵循“创新做强、创效做优、创业做大”的战略路径,坚持“四化”发展方向,创新运用“聚焦主业、整合协同、市场机制、算账经营、风险防控”的经营策略,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运营机制不动摇,持续优化“1+X”业务组合,深入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保障原料供应链安全可控,拓展下游产业链、深化产品加工。坚持坚定不移推进低碳冶金技术研发实践,全面优化能源结构,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粗钢产量573万吨,占新疆粗钢总产量的42%,继续保持区域内粗钢产能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多的钢铁行业链长企业地位。公司竞争优势突出:一是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产品出口量及西藏区域市场供应量稳定增长;二是产品结构调整优势逐步显现,板材、优钢等高毛利产品占比逐年攀升,产品规格品类达2400余种,风电钢产品规格实现全覆盖,区域市场近地化销售占比及市场占有率保持较高水平,重大项目保供能力稳步提升;三是绿色低碳优势初步显现,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清洁运输公示,低碳冶金工艺优势逐步形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025年,我国经济规模稳步扩大,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0.19万亿元,增长5.0%,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四个季度GDP同比分别增长5.4%,5.2%,4.8%,4.5%,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5.47万亿元,同比增长3.8%;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4%。

2025年,我国钢铁行业经营形势严峻,中钢协重点大中型钢企实现利润1106亿元。全年我国粗钢产量9.61亿吨,同比下降4.4%。

新疆钢铁行业严控产能、优化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速,区域供需趋稳,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基建投资、能源项目建设、民生改善项目等保障新疆钢铁需求弱稳运行。西藏区域众多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投资增速带动用钢需求增加。

2025年,公司面对深刻变化的行业新形势与经营新挑战,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专业化整合。我们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紧扣目标,全面承接集团“三创四化五策略”战略部署。

公司坚持以管理变革激发内生动力,以高效运营严守生存底线,以产品经营夯实发展根基。通过统筹推进产品结构优化、集约化制造、市场深度开拓与全流程降本增效,核心经营指标持续改善,有力夯实企业脱困转型、稳健向好的发展根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2025年累计产铁511万吨、产钢573万吨、产商品材539万吨,同比分别增加48万吨、49万吨、4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87.48亿元,同比增幅0.43%,营业成本185.57亿元,同比下降2.42%,累计亏损-19.87亿元,同比减少亏损1.03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为-17.29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华宝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拟认购股份数量459,858,156股。

2、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华宝投资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4、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宝武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竞争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拟向华宝投资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华宝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拟认购股份数量459,858,156股。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华宝投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鉴于华宝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发行方案因任何原因发生实质性变化或需要进行实质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定价方式、发行方式、认购主体、发行价格等)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国宝武系华宝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结构关系图如下: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华宝投资是中国宝武金融投资管理及服务平台,主要从事投资业务、证券服务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期货业务等。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华宝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基本内容

(一)认购标的及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二)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数量。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认购价格将由甲方董事会根据甲方股东会的授权按照发行方案作以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三)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乙方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296,800,000.00元,拟认购股份数量为拟认购金额除以前述认购价格得到的股份数量,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取整),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乙方的认购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支付方式和交割

乙方同意在发行人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划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认股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五)限售期

乙方确认并承诺,依本协议认购的目标股票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期间内,乙方就其所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甲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乙方增持的股票,亦遵照上述限售安排。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乙方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票锁定有关事宜。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监管意见,乙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乙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六)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自签署日起成立,并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

(2)本次发行经有权国资审批机构或授权单位批准;

(3)甲方本次发行股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4)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进行调整。

2、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发生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决策程序未通过、有权机关未批准等)导致上述任一条件未成就或无法成就,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改善经营状况,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并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提升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稳定股权结构并提振市场信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导致公司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宝武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华宝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2026-03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宇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格进行了自查和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带来的资金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同意《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公司与华宝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系公司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华宝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协议内容、协议的条款设置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订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华宝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行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华宝投资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华宝投资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限售期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能够有效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提请授权内容及授权有效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3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同意《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同意《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6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2026-03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6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

至202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详情参见2026年2月27日、2026年4月28日及2026年5月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参与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姜洋 张丹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1000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26-03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董事会编制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2026年5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进行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中国宝武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