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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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6-029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以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公司按分派总额不变的方式分派,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

咨询联系人:杨鹏

咨询电话:028-61551700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