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乐颐和惠
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上接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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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代理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名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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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乐颐和惠
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乐颐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乐颐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乐颐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招商乐颐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0172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5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5月17日。若截至2026年5月1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就此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录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