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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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易方达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6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主要投资于竞争格局良好、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相对估值水平合理的行业,并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港股通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通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至1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调低至45%,同时基准要素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此外,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等,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预计将覆盖不同类型券种。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股票指数的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和债券指数的券种、评级、剩余期限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指数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此外,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55%,同时基准要素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指数(指数代码CBA20901)选取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信用债作为样本,以反映该类债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101)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涵盖的券种更为广泛,与基金实际投资范围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此外,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易方达瑞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及其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长期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同时考虑到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需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提高至5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35%提高至40%,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提高至1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调整至45%,同时基准要素增加5%的现金类资产,使其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国防军工指数收益率×7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9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国防军工行业的公司,主要由国防投入领域涉及的相关公司组成,包括航空、航天、兵器、船舶、信息安全等子行业,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申万国防军工指数调整为中证军工指数。此外,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等,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9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申万国防军工指数(指数代码801740)成份股基于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纳入国防军工行业上市公司,反映A股国防军工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军工指数(指数代码399967)选取十大军工集团控股的且主营业务与军工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以及其他主营业务为军工行业的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成份股,反映军工行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调整后的中证军工指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与基金实际持券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易方达全球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标普全球1200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MSCI全球指数(MSCI All Country World Index)收益率×3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全球市场具备持续性竞争优势、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的境外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标普全球1200指数调整为MSCI全球指数(MSCI All Country World Index)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保持不变。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调低至30%,境外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提高至55%(港股股票部分和其他境外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25%、3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标普全球1200指数(指数代码SPG1200)的成份股由七大国家及区域权益基准指数的全部个股组成,反映全球市场大盘股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MSCI全球指数(MSCI All Country World Index)(指数代码892400)成份股包含一定数量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大中型股代表,覆盖了全球可投资股票约85%的份额,以反映全球股票市场的整体表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指数代码930933)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境外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等,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3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主要投资于供给改革主题相关公司,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5%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上证A股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方法选择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预期整体偏向于成长投资风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上证A股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此外,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将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测、债券等级、债券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不同品种流动性的高低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等,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低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产品的长期定位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上证A股指数(指数代码000002)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符合条件的A股组成样本股,反映上海市场A股的股价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调整后的中证800成长指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与基金实际持券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易方达医药生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4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医药生物行业,本基金所指的医药生物行业包括化学制药行业、中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和医疗服务行业等,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的综合分析,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公司,进行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调整为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港股通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保持不变。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70%降低至50%,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提高至4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指数代码801150)成份股基于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纳入医药生物行业上市公司,反映A股医药生物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指数代码000991)从医药卫生行业中选取符合一定流动性与市值筛选条件的上市公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医药卫生行业内较具代表性与可投资性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对定性和定量因素的综合分析,投资于新常态主题相关的资产,主要包括创新新常态、改革新常态、消费新常态和外交新常态等,预期投资风格偏成长。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此外,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等,选择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调整后的中证800成长指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与基金实际持券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对定性和定量因素的综合分析,选择创新驱动型公司进行投资,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提高至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易方达全球医药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45%+标普全球1200医疗保健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收益率×4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40%+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35%+MSCI全球医疗保健指数(MSCI World Health Care Index)收益率×1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全球医药行业,并根据对医药行业各子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并调整各子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并在各子行业中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公司进行投资,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标普全球1200医疗保健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和MSCI全球医疗保健指数(MSCI World Health Care Index)。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调低至35%,境外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提高至55%(其中港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40%,其他境外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5%),并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5%调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指数代码801150)成份股基于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纳入医药生物行业上市公司,反映A股医药生物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标普全球1200医疗保健行业指数(指数代码SGH)涵盖标普全球1200指数成份股中,属于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医疗保健行业的公司。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指数代码000933)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医药卫生行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指数代码930975)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的医疗卫生行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医药卫生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MSCI全球医疗保健指数(MSCI World Health Care Index)(指数代码106801)旨在反映发达市场医疗保健行业大中盘股的整体表现。调整后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易方达大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6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大健康主题相关的公司,即主要投向提供与医疗健康、生活健康、环境健康、满足高层次健康需求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和公司,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此外,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等,新增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至80%,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至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指数代码H30344)选取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保等三大产业中市值最大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以等权重加权,以反映健康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3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调整后的中证健康产业指数、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与基金实际持券风格相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易方达科顺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不涉及具体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5%(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40%提高至65%,港股通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易方达产业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一方面,基于对产业政策、产业周期、产业趋势和产业格局等方面的研究,筛选具备投资机会的产业;另一方面,基于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研究,精选把握产业机遇、具备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8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判断,精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健增值,预期投资风格偏成长。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成长指数。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成长指数(指数代码H30355)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800成长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利率债、信用债、可转债等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由于原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天相可转债指数已不再对外公开发布数据,不再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对该基准要素进行变更,同时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范围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的可转债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天相可转债指数调整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利率债、信用债部分不再分别以单独指数进行表征,统一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此外,基于本基金可转债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长期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可转债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为20%,将除可转债以外其他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合计60%调整至8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类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天相可转债指数(指数代码998021)是由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反映沪深两市可转债总体走势的指数,目前已无法在其官网等公开渠道查询到指数的最新数据;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指数代码CBA02003)成份券包含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反映境内企业债整体价格走势情况;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指数代码CBA00603)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组成,反映境内记账式国债整体价格走势情况。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指数代码000832)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指数代码CBA00103)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与基金实际投资范围中除可转债外的其他债券资产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8、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银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税后)×1.1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由于原业绩比较基准为利率基准,综合考虑基准要素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的匹配性,本基金对该基准进行变更。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在封闭运作期将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进行债券投资管理,在开放运作期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组合久期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将基准要素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123)。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在实际投资运作方面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9、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税后)+1.2%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不涉及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由于原业绩比较基准为利率基准,综合考虑基准要素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的匹配性,本基金对该基准进行变更。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在封闭运作期将首先确定各类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上综合久期配置、杠杆操作、个券选择等策略进行债券投资管理;在开放运作期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组合久期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将基准要素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指数代码CBA00123)。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在实际投资运作方面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0、易方达优势领航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精选出具有竞争优势的基金。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固收类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权益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长期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至90%,对应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指数代码CBA00101)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930950)选取内地上市的所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中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作为样本,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偏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指数代码H11023)样本由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债券型基金组成,以反映内地债券型基金的整体走势。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与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相匹配,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1、易方达优选多资产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5%+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收益率×3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多类资产中进行资产配置,通过系统、深入的基金研究优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标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将权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从沪深300指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同时增加表征黄金资产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作为基准要素。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的资产配置结构,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长期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A股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为35%,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为25%,同时基准要素新增30%的境外权益类资产和10%的黄金资产,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000300)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指数代码930933)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指数代码000906)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标普500指数(S&P 500 Index)(指数代码SPX)由美国市场500家龙头公司组成,以反映美国市场大盘股的整体表现;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合约代码Au99.99)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的价格。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与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相匹配,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易方达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易方达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工业有色ETF易方达”。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具体利息折份额数量以基金管理人及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日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
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5月7日起,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取消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含)的限制,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3年11月29日起暂停在网上直销系统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易方达成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易方达成长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对于每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按规定收取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在投资者持有期间计提销售服务费并按规定收取或返还。
(2)申购费率:
■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销售子公司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除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下同)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上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在投资者持有期间计提销售服务费并按规定收取或返还,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含更新)。
(3)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销售子公司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日后开通,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转出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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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持有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该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本基金赎回时返还的或有管理费将作为赎回款项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收取的超额管理费将从赎回款项中扣除。对于满足返还条件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上述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含更新)。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本基金转换转出时返还的或有管理费将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收取的超额管理费将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中扣除。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满足返还条件的销售服务费将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上述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本公司更新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销售子公司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销售子公司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若对应转入基金对该投资者收取申购费,则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补差费率首先按两只基金其他投资者(即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初始值,在此基础上,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最终申购补差费率可参照上述群体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其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相对于非上述群体申购费率的相同折扣比例执行。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对于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且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或转入基金时,若对方基金申购费率为非固定金额,则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0.02%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易方达成长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1.0%;
持有期限30(含)-179(含)天,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期限18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7%;
转换金额1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6%;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非上述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70%;
转换金额1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6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2)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销售子公司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ii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8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6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6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下转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