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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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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
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降低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6-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持有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转入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转入基金即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8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5000=15,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5,00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5,000.00-0.00)×0.80%÷(1+0.80%)=119.05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19.05=119.05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5,000.00-119.05=14,880.9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4,880.95÷1.1000=13,528.14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购赎回T+1工作日确认、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且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5)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其它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52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2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若后续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另行公告,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7.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

1)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于投资者赎回或转换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的基金份额,将不考虑其收益率情况,均按1.2%年费率收取管理费,因此存在投资者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一定比例,但因持有期限不满一年从而无法获得或有管理费返还的风险。

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下,投资者持有期间实际年化收益率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年化收益率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款项、转换转出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具体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投资收益的保证。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关于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

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降低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于2025年12月31日成立。《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追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该ETF的联接基金。该联接基金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该联接基金具体投资范围及比例等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确定。以上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旗下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有色E”,扩位证券简称“有色ETF易方达”,基金代码“560470”)已于2026年4月22日成立,并于2026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起,将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同时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根据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等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当日,基金份额简称调整如下:

1.原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简称“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A”变更为“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A”,基金代码“026444”不变。

2.原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C类基金份额简称“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C”变更为“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C”,基金代码“026445”不变。

前述调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二、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年费率计提”。

三、修订后的《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自2026年5月13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系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联接基金而作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同时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的实际运作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上同时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相应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3.变更生效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及赎回费率保持不变,同时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的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照常办理。对于本次变更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基金份额,变更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计入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原《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25年12月31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前述基金份额变更后的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基金份额。另外,原《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5.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变更为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等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ETF联接发起式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前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附件:易方达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前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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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