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908,7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基金出具的告知函,相关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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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建元”)持有公司股份27,271,8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建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建元持有公司股份27,556,4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17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建元持有公司股份27,271,8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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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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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海建元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上海建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上海建元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建元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上海建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
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908,7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建元”)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累计不超过8,727,0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大基金、上海建元的减持股份相关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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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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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大基金、上海建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大基金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上海建元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