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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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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80元/股(含)调整为14.0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16,390.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0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42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回购均价7.7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39,118.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向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均普智能股票758.2939万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08.30万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07.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8元,共计募集资金155,991.9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03.0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5,388.8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92.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896.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492.21万元,系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减除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896.62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存在以下情形: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设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水平,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2023年4月6日公司归还暂时补流20,000.00万元。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8日,公司归还暂时补流20,000.00万元。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6月13日归还暂时补流4,164.58万元。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3,6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流。

(二)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回购股票的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公司于2022年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9,934.62万元用于永久补流;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2024年7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9,996.97万元用于永久补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总计6,4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流。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回购股票。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799.78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7,368.19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59,931.59万元,回购股票500.0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8,240.42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尚未投资完毕及超募资金余额。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主体建设已于2026年3月结项,节余金额为10.5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2]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仍在建设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6年9月。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注3]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经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9,934.62万元用于永久补流,剩余65.38万元尚未使用完毕;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9,996.97万元用于永久补流,剩余3.03万元尚未使用完毕

[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6,396.62万元尚未有明确的使用计划

[注5]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2024年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通过存款账户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1,036.60万元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2025年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通过存款账户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435.83万元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