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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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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瑞盈6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及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202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东吴瑞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6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6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封闭期结束之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6年5月8日起(含)至2026年6月4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次开放期是第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期,也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一个开放期。 自2026年6月5日起(含当日)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非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可自行设置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最低数额限制。投资人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业务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

2、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金额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7、开放期内,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非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本基金的最低持有份额相应为10.00份。销售机构可自行设置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最低数额限制。投资人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业务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业务,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渠道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 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开放期内,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处的T日指基金转换申请日,下同)

2)转出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注: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赎回费

4)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

5)转入份额=转入净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为确定依据。

2、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3、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2、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开通转换业务的具体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代销机构:宁波银行(易管家平台)、天天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汇成基金、基煜基金、盈米基金、京东肯特瑞、易方达财富、联泰基金。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宁波银行(易管家平台)、天天基金、好买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汇成基金、基煜基金、盈米基金、京东肯特瑞、易方达财富、联泰基金。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如本基金暂停运作,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暂停净值公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设置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并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若 T 日(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的开放日,下同)的有效申购(含申购、转换转入,下同)和赎回(含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下同)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 80亿元(含 80 亿元),则对 T 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 T 日的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 80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 T 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根据法规及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因计算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总规模可能会略微超过或低于80亿元,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T 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最高规模金额-T日总资产+T日基金赎回+转换出的有效金额)/(T日有效申购金额+转换入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 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单笔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触发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情形和具体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设置基金总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全部或部分交易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未来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垂询相关事宜。

3、经本公司与销售机构协商,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机构若有费率优惠活动,申购费率我司后台不设折扣限制,以销售机构上报费率为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参见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4、本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关闭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投资者如有开户、认购、申购、基金转换、赎回等业务需求,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者合作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详情请见本公司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关闭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的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在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26年5月8日起,东吴基金新增开通部分基金在东方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东方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证券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直接开户便可进行东吴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已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东方证券的交易系统通过账户登记后,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东方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每期定投的最高最低扣款金额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但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26年5月8日起通过华安证券接受投资者办理东吴基金旗下管理的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适用基金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接受委托,每个交易日15:00以后的委托将会在下一个交易日处理,具体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二、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决定自2026年5月8日起开通上述适用基金在华安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安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安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华安证券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在华安证券直接开户便可进行东吴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已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华安证券的交易系统通过账户登记后,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华安证券约定每期扣款(申购)金额,每期定投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三、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决定自2026年5月8日起同时在华安证券开通上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二)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时间相同。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照《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吴瑞盈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

直销柜台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5月8日起,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柜台申购旗下基金实行费率优惠,优惠截止时间另行公告。具体优惠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26年5月8日。

二、适用基金范围

三、使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上述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柜台申购(传真等公司认可的委托方式)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五、业务规则

投资者在本公司基金直销柜台申购基金,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应遵循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司直销柜台的有关规定。(直销账户请查询公司客服)

六、特别提示

1、投资者在直销柜台进行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直销柜台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

2、关于费率优惠的相关事项若有调整,本公司将会及时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www.s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