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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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有3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根据上述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激励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审核,上述激励对象出具书面说明及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悉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中介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国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娟苓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谭兰兰、副总经理万巍、副总经理杨丽宁、副总经理王君宇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雪莹、刘珂豪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3、5、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存在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卢国建、宿迁芯联智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60,187,553股;关联股东李晓滨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需对议案8、议案9、议案10回避表决,因其未回避表决,就议案8、9、10上述表决结果公司已剔除其表决票数27,075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雪莹、刘珂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