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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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202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5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3日,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0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8.8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0.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6,263,845.16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韦尔转债”回售的第四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7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 回售期: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5月19日

● 回售期内“韦尔转债”停止转股

● “韦尔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7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韦尔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尔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27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韦尔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韦尔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韦尔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韦尔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韦尔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上述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韦尔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2.00%,计算天数为131天(自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利息为100×2.00%×131/365≈0.72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7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韦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韦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16”,转债简称为“韦尔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

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

(四)回售价格

100.7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韦尔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5月19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韦尔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韦尔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韦尔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7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韦尔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尔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0805043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