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计划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海王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工作提出督促要求。
公司对此事项予以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所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组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
为了更好地落实督促函及内部控制缺陷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工作计划的具体执行事项。
(二)深入开展自查,制定整改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所涉事项进行了深入自查及反省,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三)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局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传达了督促函的有关精神及要求,要求公司整改工作小组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同时明确后续长效管理与持续提升措施,并由审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问题描述
公司在与无关联第三方合作过程中,为维护融资合作关系,通过银行受托支付方式向合作方提供临时性资金周转支持:2025年9月30日向长春感通受托支付64,745万元、2025年12月31日向金伊医疗受托支付64,774万元。
后续对方逾期未还款,公司被动以子公司存单为其向资金方申请融资提供质押担保:2025年10月为合作方向新疆森利先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辰发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提供65,00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2026年1月为合作方向广西鹏励实业有限公司、广西那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汇智鑫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伍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提供65,00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2026年3月为合作方向烟台华宬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61,624万元存单质押担保;2026年4月为合作方向霍尔果斯万豪明瑞贸易有限公司、新疆昭泰制造有限公司、新疆高泽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卡拉制造有限公司、新疆春傲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提供64,00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
因相关部门对业务实质判断不足,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内控主动发现并采取措施
公司内控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上述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内部整改报告,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公司法律事务部针对借款及其利息、罚息、解除质押等事宜进行发函催告、催收。
责任部门: 内审部门、法律合规部
整改责任人:审计中心总监、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整改时间:已完成内部监督整改及发函催告,利息催收工作持续推进中,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二:资金回收与担保解除
上述借款本金已于2025年10月、2026年3月全额收回,质押担保已全部解除,上述事项未给公司造成实际资产损失。
责任部门: 财务部、金融部
整改责任人: 财务总监、金融部负责人
整改时间: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三:合规程序推进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追认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的公告》。上述追认事项将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责任部门: 董事局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董事局秘书
整改时间:已完成董事局审议及对外披露工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事项的追认程序即完成。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四:流程完善与制度修订
公司已完善财务资助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强化了关键节点的审批控制。同时,公司已启动对外财务资助、融资及担保等管理制度的系统性修订工作,规范了各事项的认定标准、部门权限划分、审批流程、上报路径等核心管理条款,确保业务开展全流程合规可控。后续将持续推进制度的有效落地执行。
责任部门: 财务部、金融部、董事局办公室、内审部门、法律合规部
整改责任人: 总裁、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金融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审计中心总监
整改时间: 持续推进中,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五:内部问责追究
针对本次事项中暴露的管理责任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问责追究。通过问责传导压力,压实管理责任,引导关键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合规履职意识,严防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部
整改责任人: 总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整改时间:持续推进中,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六:强化信息报告与传递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各部门重大事项信息传递与上报机制,明确业务经办部门等就重大对外资金往来与担保在上报管理层、董事局的信息报送责任与义务,设定重大事项识别标准和报送时限,建立逐级复核和确认内控制度,确保重大事项信息及时上报,保障董事局及管理层及时掌握情况、依规履行决策与披露程序,避免因信息传递不畅导致的审批程序缺失或延迟。
责任部门: 财务部、金融部、董事局办公室、内审部门
整改责任人: 总裁、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金融部负责人、审计中心总监
整改时间:持续推进中,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七:合规培训安排
公司将组织金融部、财务部、董事局办公室等部门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制度专项培训,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关键条款,确保相关岗位人员能够准确识别并规范处理事项性质,强化规则理解与业务实质判断能力,提升全员规范运作意识。
责任部门:董事局办公室、财务部、金融部
整改责任人: 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金融部负责人
整改时间: 持续推进中,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公司将以本次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同类问题再度发生。通过强化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内控制度执行到位、流程闭环可控。同时持续加强全员合规意识教育,健全责任传导与问责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督促函要求,在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按月披露整改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切实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也会统筹做好合规整改与生产经营工作,全力保障现金流安全、偿债能力稳定与经营秩序正常,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与稳健的经营业绩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还将持续加强与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汇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后将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深刻认识到本次内部控制缺陷所暴露的管理短板与合规漏洞,并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未来公司将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健全内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努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信息披露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