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2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2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了《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报告》。经核查,发现“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股东总数”中“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数据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更正后的《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2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分别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8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生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临2025-049号)、《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5-054号)及《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56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4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为750,0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7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6,43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9,596,7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4245%,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28,54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2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公告中涉及的外币担保额度按2026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2026年4月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2026年4月8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八一集团发展,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零八一集团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的借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8,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6年4月29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香港分行)签订了《CORPORATE GUARANTEE》,为香港长虹在华夏银行香港分行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上限为2,5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9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6年4月29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签订了《GUARANTEE》,为香港长虹在恒生银行的借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上限为5,5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零八一集团的担保余额为49,00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57,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香港长虹的担保余额为326,649.68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381,499.28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22,799.69万元。

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不便,且均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因此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零八一集团提供不超过6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504,298.97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94号)、《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95号)、《四川长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103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零八一集团

(二)香港长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6年4月8日,公司与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零八一集团;

3、债权人: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8,000万元;

6、保证范围:债务本金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

(二)2026年4月29日,公司与华夏银行香港分行签订了《CORPORATE GUARANTEE》,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3、债权人:华夏银行香港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上限为2,500万美元;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等;

7、担保期限: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9日;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

(三)2026年4月29日,公司与恒生银行签订了《GUARANTEE》,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3、债权人:恒生银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上限为5,500万美元;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等;

7、担保期限: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零八一集团、香港长虹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方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经对各被担保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12,59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24%,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84,74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5%。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