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公司大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家荣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919,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772%(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30,282,2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575,500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10,706,750股,下同)。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918,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7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48,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47,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372,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1%;反对53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265%;反对53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58%;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35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8%;反对55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32%;反对55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37%;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83,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0%;反对58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551%;反对58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46%;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14,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8%;反对48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6%;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367%;反对48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01%;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2%。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347,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反对52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6,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913%;反对52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11%;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6%。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346,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2%;反对52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1%;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67%;反对52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02%;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包括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现场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等,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亚平、杨健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