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5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2026年5月6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忻州中院”或“法院”)作出《决定书》,指定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清算组担任同德化工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预重整辅助机构”)。
2、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情况
2026年4月20日,忻州中院决定对同德化工进行预重整。2026年5月6日,忻州中院指定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同德化工预重整辅助机构。
二、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后,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在预重整辅助机构的监督下履行公司作为预重整主体相关义务,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6)晋09破申(预)1号】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