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
结果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
结果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内部转让及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冰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全部已于2024年7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截至本公告日,梅山冰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46,200股。同时,梅山冰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总经理童嘉成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合计3,000,000股,本次内部转让部分已实施完毕。
一、内部转让及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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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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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内部转让及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且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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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及减持股份实施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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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实际内部转让及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内部转让部分已经实施完毕,其他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梅山冰龙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骨干员工增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股份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价值认同,于2026年5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14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增持金额为5,195.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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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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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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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且已剔除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第一期份额中未解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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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且已剔除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第一期份额中未解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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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二、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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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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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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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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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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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持股数量包含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