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集团”、“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6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文网络链接地址: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和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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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春光集团
(二)股票代码:301531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1,973.334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493.334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6年4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4.72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6年4月21日(T-3日),《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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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剔除天通股份异常值;
注4:《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两家可比公司冠优达、新康达暂未上市,无交易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13.3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6.02倍,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1.5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64.72倍,高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19.36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四)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19,733,3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46,883,653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3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1、发行人: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月湖路292号2号楼101
3、联系人:孔志强
4、电话:0539-795870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3、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4、电话:010-89620560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