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6-026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号)。
2026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冬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已于2026年5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临时议案提出日,于冬先生持有公司282,228,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东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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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2、8-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提案6涉及薪酬方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同时,提案6的通过是以提案5通过为前提条件;
5.提案8、9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提案9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1层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出席会议的,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并注明参加股东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1层
邮编:100020
传真号码:010-85530999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330”,投票简称为“博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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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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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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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选项中,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六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