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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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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26-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号)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11,686,5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1,038,313,5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含税)4,573,246.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740,253.27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于2023年10月1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杏林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研究院”)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系东阳研究院,公司及子公司东阳研究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金华分行”)、申港证券于2024年1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根据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上述募集账户产生的理财和利息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针对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下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公司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申港证券于2024年10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4、鉴于原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终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故原本为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而开立在实施主体东阳研究院名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12月11日予以注销,公司与申港证券、中信银行金华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懋转债”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注:华懋科技开立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户号码为8114901013500186074 的募集专户已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的规定,专户用途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更改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4901013500186074)里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余额为零,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该部分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