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6-42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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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张红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胡来文先生主持。本次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其中董事长张红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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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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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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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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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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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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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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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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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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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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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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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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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暨新增担保对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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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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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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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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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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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四涉及关联方回避事项,参会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有限公司均回避了表决,并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六、十二、十三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斌、赵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43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5月8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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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