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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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武珞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珞智慧”)系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智能”“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武珞智慧25%的股权。为满足自身经营和投资发展需求,公司拟根据出资比例为武珞智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贷款申请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根据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武珞智慧其他股东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完成相关担保安排。同时,武珞智慧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峰先生担任武珞智慧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的相关规定,武珞智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武珞智慧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出资比例为武珞智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贷款申请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根据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武珞智慧其他股东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完成相关担保安排。同时,武珞智慧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并予以实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武珞智慧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武珞智慧日常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武珞智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无逾期担保事项,且将为公司同步提供反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确保公司财产与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武珞智慧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武珞智慧日常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武珞智慧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将为公司同步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袁峰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9.57%股份的股东袁峰,在2026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袁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同意增加《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袁峰先生单独持有公司39.57%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将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6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外,上述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由股东袁峰提议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峰、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作琳需回避议案6、议案10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