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26-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4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贷款对象: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登城资”)

2、委托贷款金额:3.00亿元人民币

3、委托贷款期限: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5日

4、贷款利率:年利率5.20%

5、担保方:威海鸿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泰投资”)

6、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5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文登城资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文登城资提供3.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5日,用途为采购施工原材料,贷款年利率为5.20%,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鸿泰投资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威海文登与文登城资、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与文登城资、鸿泰投资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借款人名称: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福办世纪大道146号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5、法定代表人:连黎泉

6、股权结构:威海鸿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7、实际控制人: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城市公园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人工造林;森林改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休闲观光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园艺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经营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69,231.36万元,负债总额991,151.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78,079.5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67,850.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645.57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889,388.93万元。

10、文登城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有对文登城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2、信用等级为AA(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经查询,文登城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担保方名称:威海鸿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3月18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福办圣经山路91号

4、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5、法定代表人:吕杰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木材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谷物种植;水果种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经营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10,797.43万元,负债总额2,723,728.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87,068.9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77,256.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883.79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信用等级为AA+(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经查询,鸿泰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

借款人: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委托贷款金额:3.00亿元人民币

(三)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5.20%

(四)委托贷款期限: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5日

(五)委托贷款用途:采购施工原材料

(六)利息结算方式:按月结息

还款计划及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七)担保措施:鸿泰投资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1、借款人应在受托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款、付息等事宜。

2、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约定用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书面用款要求。

3、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项委托贷款,不得挤占挪用。

4、借款人应于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贷款本息。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人应及时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6、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投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资合资(合作)、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等事宜,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7、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于拟提前还款3日前向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

8、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须于贷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九)违约责任:

1、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0.3%。计收罚息。

2、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0.3%。计收罚息。

3、受托人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委托人有权按照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0.3%。的违约金。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借款人即构成违约,借款人同意并授权,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1)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还的;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

(5)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的。

五、委托贷款目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一)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风险分析

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

(三)风险控制

1、市场风险控制:仅委托受托人发放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应对市场利率上扬而导致债权资产贬值风险。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水平。

2、信用风险控制

(1)对借款人做充分尽调,并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维护公司权益。

(2)对担保方鸿泰投资做充分尽调,并签署《保证合同》,鸿泰投资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操作风险控制: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本次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

4、管理风险控制

(1)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笔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审议。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委托贷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贷款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报告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报告委托贷款项目相关信息。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文登城资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鸿泰投资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为5.9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9.8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4、《保证合同》;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3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夏丽君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向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3.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5日,用途为采购施工原材料,贷款年利率为5.20%,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本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威海鸿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