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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合”)为保障项目生产运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000.00万元融资,并由股东方对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新美合49%的股权,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美合51%的股权。公司拟为新美合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新美合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潘航任新美合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美合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满足新美合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行为,有利于推进其业务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且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属于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新美合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增强参股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新美合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胡淇翔

2.提案程序说明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16.99%股份的股东胡淇翔,在2026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鉴于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为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淇翔提议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3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经公司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202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1月1日、2026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7、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应对议案4、7、9、10回避表决;股东吴韶明应对议案4、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周二)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