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下转98版)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迅捷兴”)将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4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9万股,发行价为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43.0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7.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5.52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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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005.52万元全部投入“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板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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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项目”变更为“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变更后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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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主要是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订单快速增长的需要,为加快产能扩建,满足客户订单增长需求,同时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厂房已于2020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将有利于加快扩大公司的产能和提高短期内业务承接能力,更好地发挥公司规模效应,同时,其将利用MES平台集成大数据管理,采用“双辅料+大拼版”的生产方式等构建智能化工厂,从而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助力公司快速步入发展快车道赶超同行。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可详见于公司2021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四)变更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因无需新建厂房,原计划项目建设期约1年,分二期投入;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募投项目投产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第一期开始投产时间由2022年6月延长至2022年12月,投产产能仍为25000㎡/月;
项目第二期投产时间由2022年第四季度延期至2023年10月,投产后募投项目年产能可达60万㎡。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未按原计划进行投产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等诸多因素冲击,部分供应商生产进度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部分关键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厂,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等项目实施进度后,将该项目开始投产时间进行调整。
二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主要以填补瓶颈工序以扩充产能为目的的项目第二期设备预投时间规划进行调整,实现投产时间由2022年第四季度调整至2023年10月。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可详见于2022年6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项目产能利用率未达最优状态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六、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等。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
(二)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5月27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等。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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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主要为募投资金存放在银行的利息收益及理财收益。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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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市场竞争加剧,项目产能利用率未达最优状态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000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以本次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1.2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1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80%,该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则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35.51万股,该数量仅用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7.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37.74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基础上按照同比减亏20%、持平、同比增亏2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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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鉴于公司2025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及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信丰高多层、HDI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始终将工艺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构建成三百余人的技术团队,并形成了一套切实有效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
此外,公司持续建设人才选拔体系,从岗位需求出发,恪守人才标准,关注人才质量,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在PCB领域的积累,拥有一批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骨干人员和一套完善的研发体系。近年来,公司紧跟PCB行业技术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249.04万元、3,213.67万元及3,892.98万元。公司已经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受益于公司在PCB样板、小批量板领域多年的深耕,公司累计服务了过万家企业,在安防电子、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工业控制、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积累了丰富产品技术经验和大客户资源,为后续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其中主要客户包括海康威视、大华股份、NCAB GROUP、视源电子、Würth(伍尔特)、北斗星通、道通科技、锐明技术、富鼎精密、迈瑞医疗等国内外著名企业,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五、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鉴于公司2025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及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为应对因本次发行后可能出现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扩充业务规模、提升资金实力、抵御市场竞争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将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结构,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以及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雅芳,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或复核了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雅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晓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雅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6年5月9日发出关于取消部分议案并新增部分议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下列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属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同意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 -4: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3653366-8210
传真:0755-33653366-8822
邮箱:zqb@jxpcb.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发送的《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1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营业收入
年报显示:(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913.22万元,同比增长45.2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4,460.87万元,同比增长42.47%,毛利率8.52%,同比减少5.81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4,452.35万元,同比增长101.26%,毛利率接近100%。归母净利润亏损2,237.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亏。(2)公司样板类业务和小批量板业务工程处理环节均涉及大量工程技术人员,公司2025年末在职技术人员数量369人,较2024年422人大幅下降。
请公司:(1)从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客户开拓、信用政策等方面,说明各应用领域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区分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补充说明相关收入、成本、毛利率、营收占比及变动情况,结合不同业务模式,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与技术人员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3)分产品结构、销售模式、销售地区,分别列示公司2024-2025年的前五大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年限、注册资本、销售内容、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占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等,并说明客户结构是否发生较大变动;(4)分析不同销售模式、销售地区下,营收、毛利率的金额及变动幅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贸易商客户定制化采购的原因;(5)详细说明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6)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境外收入、贸易商客户采取的审计程序及其充分性、有效性。
公司回复:
一、从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客户开拓、信用政策等方面,说明各应用领域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按照应用领域划分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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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2.47%,但整体毛利率由14.33%下滑至8.52%,呈现“增收不增利”特征。从下游应用领域维度看,各领域产品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1)报告期,公司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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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为加工费及运费成本。
2025年,公司毛利率下降5.81个百分点,主要系:①公司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传统中低端市场批量订单,使得公司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6.62%;②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使得直接材料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7.11%;③新工厂投产初期,整体产能利用率41.55%,珠海工厂毛利率为-44.45%,尽管公司整体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2.57%,但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单位成本变动较小,固定成本仍未被摊薄;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销售价格降幅大于单位成本,毛利率随之下降。
(2)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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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是指当期价格较上期的变动比例。
(3)珠海工厂固定成本情况
珠海工厂2025年投产,新增固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933.89万元、间接生产人员薪酬364.37万元,合计1,298.26万元等。
新增珠海工厂投产,新工厂投产初期,人工、水电、设备折旧等固定成本规模较高,产能释放暂未充分摊簿单位固定成本,使得单位生产成本增加,进而压缩产品盈利空间,导致毛利率下降。
剔除珠海工厂后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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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珠海工厂于2025年投产。
(4)报告期,安防领域公司毛利率情况
1)安防领域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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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为加工费及运费成本。
安防领域主要客户为客户C和客户A,毛利率为负数原因主要系:①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使得直接材料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12.16%;②珠海工厂投产阶段主要生产安防领域产品,投产初期产能释放暂未充分摊簿单位固定成本,使得单位生产成本增加,进而压缩产品盈利空间,导致毛利率下降。
2)安防领域分工厂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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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客户开拓、信用政策等方面分析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市场需求:
报告期,受益于市场需求回暖,公司各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基本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安防、工业控制、计算机及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和智能消费设备领域收入分别增长了61.16%、54.87%、32.98%、35.48%和58.37%。
整体来看,公司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安防领域,其收入占比由21.89%进一步提升至24.76%,但毛利率由-7.78%下滑至-14.33%,为所有领域中毛利率最低且下滑幅度最大的领域,从而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2)竞争格局:
PCB行业结构性分化明显,高端高精密、高可靠性产品壁垒高、溢价及毛利率优异,中低端通用产品行业产能集中,同质化竞争激烈、整体价格承压,毛利持续走低。因此,伴随各应用领域产品结构动态调整,带动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
1)公司高低端产品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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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八层以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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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为加工费及运费成本。
2025年,公司低端产品毛利率下降6.70个百分点,主要系:①受国内PCB行业竞争影响,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8.49%;②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以及产量增加摊薄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进而影响公司单位成本下降1.70%,综合以上因素,销售均价降幅大于单位成本降幅,毛利率随之下降。
八层以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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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为加工费及运费成本。
2025年,公司高端产品毛利率下降5.80个百分点,主要系:①产品结构变化,销售价格较上年下降8.07%;②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以及产量增加摊薄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进而影响公司单位成本增加0.21%,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销售均价降幅大于单位成本,毛利率随之下降。
3)低价订单客户情况
2025年公司平均售价为866.60元,低于平均售价的订单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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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低价订单客户集中在安防领域。
(3)客户开拓:
公司持续加大多领域市场拓展力度,报告期产品下游各领域收入实现不同程度增长。但整体来看公司产品附加值高的领域占比还不高,仍需加快高附加值领域市场开拓。
另外,为助力珠海新工厂跨过产能磨合期,公司加快客户订单导入,但头部客户准入存在一定认证周期。为助力更多个性化样板订单导入,发挥样板批量化模式优势,公司PCB网上商城已于2026年1月上线,开启线上销售模式,尚处于推广阶段。
(4)信用政策:
公司结合客户营收规模、注册资金状况制定授信额度,主要客户信用期集中在月结60-90天,近两年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动。
二、区分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补充说明相关收入、成本、毛利率、营收占比及变动情况,结合不同业务模式,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与技术人员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一)区分样板、小批量板和大批量板,补充说明相关收入、成本、毛利率、营收占比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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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入变动幅度为同比增长率,毛利率变动幅度为百分点增减。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2.47%,主要源自大批量板收入增加,增幅达77.93%。大批量板销售增加主要系公司提供从样板向批量板生产一站式服务模式延伸,样板及小批量板客户产品定型后的批量生产需求增加,同时信丰厂大批量板产能顺利爬升,扩大市场接单能力,因此2025年大批量板收入增幅明显。
1、样板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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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为加工费及运费成本。
2025年,公司样板毛利率下降6.68个百分点,主要系市场竞争激烈导致销售均价下降10.49%,毛利率随之下降。
2、小批量板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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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为加工费及运费成本。
2025年,公司小批量板毛利率下降3.97个百分点,主要系市场竞争激烈导致销售均价下降1.38%,同时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以及产量增加摊薄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进而影响产品单位成本增加2.81%,以上因素综合导致毛利率下降。
3、大批量板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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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为加工费及运费成本。
2025年,公司大批量板毛利率下降2.20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带动公司单位成本增加3.46%,毛利率随之下降。
(二)结合不同业务模式,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与技术人员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2025年末,公司在职技术人员数量为369人,较2024年末422人减少53人,主要系公司技术人员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所致。2025年,公司将原纳入技术人员统计的品质部FQA、FQC、电测等岗位调整划分至生产人员,导致技术人员数量较上期大幅下降。公司对技术人员口径调整前后的数据进行了还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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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两者口径下公司技术人员均呈增长趋势,主要系为匹配信丰工厂产能爬坡及珠海新工厂投产而新增人员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