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杨晨露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杨晨露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邓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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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晨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晨露女士已按有关规定完成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杨晨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邓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怡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邓怡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邓怡女士简历
邓怡,女,199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邓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