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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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以上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特气体”)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特”)的项目建设投资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江苏华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为120个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江苏华特本次申请的借款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华特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保证期限: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保证范围:本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1)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2)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3)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4)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5)如主合同项下贷款系应债务人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付款进行偿还或转化,或贵行应债务人申请,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以新贷偿还主合同项下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的,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江苏华特贷款系为满足其项目建设投资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发展。江苏华特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获取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特上述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江苏华特项目建设投资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610.00万元(担保总额指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本金之和,不含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6.76%、3.80%,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