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2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6年5月6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董事梁志刚和董事刘宓授权董事郭文亮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张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昭先生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近期召开二届职代会第四次联席会议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了职工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需对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1.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 昭
委 员:梁志刚 余英武 王伟平 付明月 王洪亮
郭文亮 刘 宓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 军
委 员:王伟平 付明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文守逊
委 员:王占成 付明月 王洪亮 薛 飞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经理层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对公司经理层进行换届。董事会续聘董事梁志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倪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续聘郭伟先生和黄雅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董事郭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续聘董事刘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董事刘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张 昭 先 生 简 历
张昭,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股份薄板厂副厂长;包钢股份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技术中心(钢研院)副主任(副院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3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二届职代会第四次联席会议民主选举,选举薛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薛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工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及资格。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不会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薛 飞 先 生 简 历
薛飞,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本科硕士,政工师。曾任包钢团委副书记;包钢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工会(团委)综合部(青工部)部长;包钢团委书记、工会代副主席兼综合部(青工部)部长;包钢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兼综合部(青工部)部长(期间:2020.06-2021.09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挂职任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包钢股份薄板厂党委书记、副厂长;包钢股份薄板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现任包钢股份综合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办公楼7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0人,非独立董事梁志刚、刘宓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拟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3、6、7为关联交易议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082,792,537股,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王昊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