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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23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布告栏

4、反馈方式:员工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异议;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2、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