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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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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48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基本情况: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之子公司物产中大君安(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君安”)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和物产中大投资下属合伙企业杭州泽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泽沨”)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君安和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合伙企业”)。

● 拟投资金额:本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0,500万元。其中物产中大君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比0.49%,杭州泽沨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比23.9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存在投资回收期长及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过程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深化产融结合,近日公司下属孙公司物产中大君安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及下属合伙企业杭州泽沨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工创哲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泽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签署了《君安和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君安和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基金为公司与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产业龙头合作设立,其中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智能控制器的研究、开发、设计、软件服务、制造、销售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本次合作旨在通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优势与产业龙头的协同效应,聚焦智能传感器、汽车电子、金属新材料等相关产业投资机会。本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500万元,分四期进行实缴(应在基金投资期内缴付全部实缴出资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1、物产中大君安(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其他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君安作为本次合作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并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74762。其控股股东为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物产中大君安与杭州泽沨属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合伙人

1.温州市工创哲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二)

2、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

三、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注:该产业投资基金尚处于设立募集阶段,所有合伙人的出资规模和出资比例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为主,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类资产。

(三)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参与本次投资认购基金份额,未在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旨在通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优势、地方政府的产业引导与产业龙头的协同效应,聚焦智能传感器、汽车电子、金属新材料等相关产业投资机会。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金融服务”板块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专业管理团队运作,有利于公司捕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获取投资回报,同时通过产业资本合作,增强产业链协同效应。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且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