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8.738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2.85万股(含A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0万股,B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2.8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74%;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22.15万股(含A类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12.5万股,B类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9.6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26%。
(3)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2.74元/股,B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B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4.01元/股。
(4)授予人数:A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50人,B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406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对于A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对于A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2021年授予,则各批次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2022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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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B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对于B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2021年授予,则各批次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2022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包括A类限制性股票和B类限制性股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参与A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5年,参与B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对于A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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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对于B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0)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91,357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1)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2)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1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358,66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3)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4)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06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68,938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6)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17)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6,25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8)公司于2026年4月8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1,73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9)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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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B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302人(包含A类限制性股票中的34人)。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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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B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131人(包含A类限制性股票中的8人)。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归属情况
本次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此前A类限制性股票和B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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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已归属股票均已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向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归属A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8.7383万股,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6日,因此首次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7年4月23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若于2022年授予,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12日,因此预留部分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7年4月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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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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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重复人员,本次A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人员为40人。
本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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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2、表格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包含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3、“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与B类限制性股票合计授予数量。4、“可归属A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与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合计可归属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拟归属的4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可归属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40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永贵先生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4,57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11,7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宇翔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使用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态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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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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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119,450股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A类限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91,357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一)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十二)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1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358,66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三)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四)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06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68,938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六)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十七)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6,25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八)公司于2026年4月8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1,73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九)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后存在剩余未归属股票的44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重复人员)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454股A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除4名激励对象离职外,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5%,上述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4,996股A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119,450股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A类限制性股票。
三、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0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 6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股份或发生其他可能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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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0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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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31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和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15元/股测算,拟回购数量为15.8731万股~31.7460万股。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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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2、上表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3、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6年5月10日数据。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43,050.50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96,909.1600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2.9150%、3.3680%。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上述主体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永贵先生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4,57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11,7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上述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长赵宇翔先生计划在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区间为不低于2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300万元(含)。增持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除上述增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依法将未转让股份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全体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股份或发生其他可能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而予以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00853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下转1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