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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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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9,087.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25,752,8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540,4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98,071.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342,388.1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25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量数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于2021年12月23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4月30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市场及客户需求,合理规划项目开发内容,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高效、合理的运用募集资金,优化项目成本和相关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银行存放期间也获取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因此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募集资金后续的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087.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或“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以293,610,710(根据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1日、2026年4月17日发布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计划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6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减少为293,610,710股。该事项尚需完成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此处按照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进行测算,下同。)股为基础,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假设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数量为88,083,21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381,693,923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34,355.7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53,257.35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相应财务数据基础上,按照与2025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减少20%亏损和增加20%亏损分别测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5、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

注: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测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此外,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161.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一代高性能混合事务分析数据库建设项目及多模态时序数据库建设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时刊登在上交所网站上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数据库主业高度契合,属于在既有技术与产品体系基础上的深化拓展。公司长期聚焦数据库基础软件研发,已形成以海量数据库Vastbase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在政务、金融、通信、制造、能源、国防、交通等多个重点行业积累了丰富客户资源、技术储备及场景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

其中,新一代高性能混合事务分析数据库建设项目,立足公司已有的高性能事务处理能力核心技术底座,补齐列存与混合引擎技术短板,推动产品由单一事务处理向“事务+分析”一体化升级,提升在复杂场景下的数据处理能力;多模态时序数据库项目则在现有关系型数据库能力基础上向时序数据等细分领域延伸,实现对多类型数据的全面覆盖,拓展产品应用边界。两类项目在技术路径与产品架构上均与现有体系高度兼容,可复用既有研发成果与系统架构,具备良好协同基础。

在业务层面,本次项目将与现有业务形成双向赋能:一方面,依托现有客户资源与成熟市场体系,可加快新产品推广落地、降低获客与实施成本;另一方面,项目落地后可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在混合负载处理及多模数据管理领域的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增强客户黏性与综合服务水平。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团队的搭建和企业文化的建设,目前形成了稳定的多层次的优秀人才团队。同时,公司始终将人才引进和培养作为经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着力建立并完善科学且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不断充实和储备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所需的各方面的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加盟。目前,公司已建立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数据库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在公司整体员工中的占比较高,其中数据库内核研发人员占比较大,多名核心技术人员在数据库行业拥有多年研发经验,具备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长期专注于数据库核心技术研发,在数据库存储引擎、SQL引擎及系统架构等关键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在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方面,公司已在时序数据处理、列式存储、向量化执行引擎以及并行计算等方向开展了持续的技术研究,并取得了阶段性研发成果。同时,公司在数据库优化器、数据压缩算法及高可用架构设计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的技术积累,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情况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国产化替代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各行业对高性能数据库系统的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数据库产品已在政务、金融、制造、能源等多个重点行业实现应用落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行业应用经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依托现有客户基础及行业解决方案经验,进一步拓展数据库产品在新场景中的应用空间,推动数据库产品在更多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度)》,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1日、2026年4月17日发布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计划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6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减少为293,610,710股。该事项尚需完成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此处按照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进行测算,下同。)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4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号)核准,本公司向张建飞等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25,752,890股,发行价每股1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054.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9.8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35,234.24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25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0,000.00万元,实际投资24,507.93万元,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5,234.24万元,实际投资 3,755.2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的原因如下: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市场及客户需求,合理规划项目开发内容,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高效、合理的运用募集资金,优化项目成本和相关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每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加强在核心技术和产品上的研发人力资本投入,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指标和用户服务体验。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延长“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4年1月延长至2025年8月。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均已基本实施完毕,于2026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付的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相关费用,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上述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相关审议程序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2)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3)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6)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5,234.2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累计28,263.14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116.3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9,087.4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5.79%。

1. 未使用完毕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市场及客户需求,合理规划项目开发内容,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高效、合理的运用募集资金,优化项目成本和相关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银行存放期间也获取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因此形成了资金节余。

2.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087.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

八、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对照

单位:万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枫先生主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以邮件方式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认真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0,161.45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均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087.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股东的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监管机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3、决定聘请或更换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

8、如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调整;

9、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同意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12、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再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请于2026年5月27日在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