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捐赠协议暨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捐赠协议暨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捐赠人”)与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受赠人”)于2023年签署《捐赠协议》,约定捐赠人将其持有的4,816,78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捐赠给受赠人,用于支持山东大学医学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因《捐赠协议》签署时,标的股票尚处于限售期中,捐赠双方协商确定待限售期届满后将全部标的股票尽快一次性交割。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其已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拟于近期以非交易过户形式交割标的股票。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标的股票交割前后的持股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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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按照规定赠与导致减持股份的,参照适用该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受赠人已承诺在股票受让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标的股票交割为控股股东履行《捐赠协议》以支持山东大学医学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捐赠,并非控股股东以获取资金回报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标的股票交割将使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控股股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