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一2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陈弘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袁新文先生、姜波先生、白云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袁新文先生、姜波先生、白云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袁新文先生、白云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证明;姜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第十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明成先生,男,1969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信达汽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特别说明:王明成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曾源先生,男,1981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贸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贸易事业部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经营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
特别说明:曾源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弘先生,男,198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经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等职。
吴晓强先生,男,1978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总顾问兼法务风控合规部总经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兴厦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特别说明:吴晓强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总顾问兼法务风控合规部总经理。
李勇先生,男,1973年1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同发展部总经理,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副总经理、法务风控部总经理,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临夏厦临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厦门国贸金融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特别说明:李勇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同发展部总经理。
张文娜女士,女,1979年6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审计中心副总经理、风控审计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国贸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特别说明:张文娜女士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明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00股、陈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0股,其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十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新文先生,男,196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福建龙岩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福建商学院副院长等职。
姜波先生,男,197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哲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
白云涛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截至公告日,上述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3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
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6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提交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国贸控股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6年5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2026年5月11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269,867,236股,持股比例为40.38%。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送达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国贸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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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5项提案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第6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第9项提案,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8-9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第8项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第9项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1”,投票简称为“信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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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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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