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天海电子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天海电子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9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天海电子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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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12日
一、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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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60,370,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988%。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经调整后,本基金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160,371,917.64元,由如下两项构成:
(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扣除前期已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195,877.76元;
(2)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160,176,039.88元。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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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6年5月18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26年5月19日(场内);2026年5月18日(场外)。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关于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基金简称: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
基金代码: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A:161730
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C:013944
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D:02218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八)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26、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6年5月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6年5月22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录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