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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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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5月6日以通讯或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注:上表中的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所测算得出数据,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本次回购完毕或本次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7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终止前期陕西省铜川市投资设厂项目的议案

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缓慢,相关配套措施未能如期落地,导致项目实施的制度保障与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充分论证与审慎研判,决定不再推进上述对外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已与各合作方就终止合作事宜达成初步共识,待双方各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将有序推进合作终止相关工作。后续各方将按照法定程序,妥善处理项目前期已发生的费用、已投入的资产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确保终止过程平稳有序。

同时,为提升办事效率,申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后续终止投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前期陕西省铜川市投资设厂项目及部分其他对外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未达预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期陕西省铜川市投资设厂项目及

部分其他对外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未达预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陕西项目情况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陕西省铜川市投资建厂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设“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年产152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和50万套翻新胎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终止对外投资情况

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缓慢,相关配套措施未能如期落地,导致项目实施的制度保障与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充分论证与审慎研判,决定不再推进上述对外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已与各合作方就终止合作事宜达成初步共识,待双方各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将有序推进合作终止相关工作。后续各方将按照法定程序,妥善处理项目前期已发生的费用、已投入的资产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确保终止过程平稳有序。

(三)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终止事项已于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为提升办事效率,申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后续终止投资相关手续。

(四)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在国内布局5个生产基地,可灵活通过其他生产基地调配产能。截至目前,公司仅进行项目前期规划和筹备工作,已投入金额约3.8亿元,主要为土地购置款及前期费用,公司正与各合作方积极沟通,力争追回上述款项,但不排除无法全额追回该款项的风险。本次终止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安徽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厂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建设年产1460万套超高性能自愈合及智能子午线轮胎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变更投资事项的议案》,因合肥市能耗指标不足,公司与庐江县解除投资协议,选定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新的项目建设地,拟在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两个项目(“年产140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和“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变更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综合研判国内外市场环境、国际政治格局及宏观经济走势,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项目当前已完成生活区(含宿舍楼、办公楼、餐厅)及部分生产配套设施(含仓库、消防泵房)的建设,主体车间尚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已投入金额约1.4亿元。后期将根据产品市场动态、项目实际需求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关键因素,审慎评估后,适时推动项目投资建设。受上述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投资进度及建设周期无法按原计划推进。

三、巴西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境外(巴西)投资建设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SUNSET S.A. COMERCIAL INDUSTRIAL Y DE SERVICIOS共同投资建设境外(巴西)投资建设项目(“年产各类高性能子午线轮胎1,470万套”和“35MW光伏发电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境外(巴西)投资建设项目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正与合作方就持股比例等核心条款开展商务洽谈,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建设投入。鉴于项目投资政策、合作条件等关键要素仍在磋商落实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存在无法按期推进的风险。若巴西项目未能尽快达成合作协议,公司将加快推进海外其他工厂的选址工作。

另外,结合当前形势,公司会控制资本开支节奏。目前已在国内布局5个生产基地、海外布局2个生产基地,公司会做好现有基地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产能利用率,同时,各基地之间可灵活调配产能,以保障供应链韧性与生产弹性。且公司将通过“三个向上”战略一一品牌向上、产品向上、渠道向上,稳步提升全球影响力与市场美誉度。上述项目后续如有重大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投票,本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联系人:孙松涛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下同) 。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7元/股 ,即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中,部分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A股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回购股份涉及部分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注:上表中的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所测算得出数据,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本次回购完毕或本次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7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表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73.75亿元,货币资金为33.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1.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22%。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0%。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规性与可行性。本次回购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持续盈利能力、债务履约能力及长期发展战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回购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内在价值与全体股东权益,提振资本市场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中,部分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A股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