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7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予以新增制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下列各项制度文件:
1、《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第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1,057.71万元,自有资金大额存单20,970.23万元、理财资金8,710.67万元,合计60,738.61万元。
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06.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固收类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3、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4、资金来源
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8,333,334股,并于2026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333.3334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6〕113号《验资报告》。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将《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06.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651.32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4.99万元(不含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63.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4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11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拟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13,806.3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3,651.3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54.99万元(不含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2343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651.3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3,65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54.99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54.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3,651.3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54.99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全资孙公司南通远吉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远吉”) 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南通远吉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南通远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远吉织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4日
注册地点:南通开发区新兴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学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南通远吉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南通远吉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日常经营,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3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64,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3%,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载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就公司将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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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全体董事回避的议案5.00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议案5、6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1223。
4、联系电话:0571-82997733、0571-82997729(传真)。
5、联系人:管建琴女士。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福恩路2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1223(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建琴女士
电话号码:0571-82997733
传真号码:0571-82997729
电子邮箱:pr@fuen.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12”,投票简称为“福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6年5月2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福恩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6年5月22日收市时,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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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欲对提案1至10项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