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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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公司将在2032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以并购退出方式(含股权上翻)实现投资方退出,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款=回购股权对应投资方已支付的投资款×(1+6%×N÷365)-回购股权对应投资方已从标的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其中:N为从回购股权对应投资方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天数。
(2)自交割日起18个月内,标的公司以不低于投前估值19亿元,完成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融资,若未完成则由控股股东在该限期内补充剩余融资缺口,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以回购价款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自交割日起36个月内,标的公司以不低于投前估值19亿,完成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股权融资,若未完成则由控股股东在该限期内补充剩余融资缺口,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及/或控股股东以回购价款回购投资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3)自交割日起满3年,如投资方申请退出不超过其届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的50%,标的公司按届时的市场化估值,尽力协助促成其在前述范围内进行退出。
9、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0、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重大声明和保证是不真实、不正确、或具有误导性的,或其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重大义务,且其未能在收到任何其他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予以纠正,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其他各方的全部直接损失。
六、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是基于其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广东芯成汉奇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充实现金流,增资款项主要用于广东芯成汉奇主营业务经营和专项项目等。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广东芯成汉奇68.2742%股权,广东芯成汉奇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本次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后续交易还需办理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预留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预留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1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6590万股。
鉴于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已授予不能完全归属的0.493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24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72.994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6.97%。其中,首次授予2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5.5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预留授予权益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1.39%,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36元/股。
(4)激励人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中首次授予10人,预留授予353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市值”为公司连续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对应的总市值,下同。
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③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按照公司专项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绩效层面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④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专项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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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所属部门组织绩效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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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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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2.994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7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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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归属72.994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5月7日。
(二)归属数量:72.9946万股。
(三)归属人数:272人。
(四)归属价格:3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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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原核心技术人员李振华现转为普通员工,不再单列。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7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2.994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属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